I La Vérification · Double Signature 核對,是這樣一關一關過的 五關核對・雙人雙簽・老師端個資告知——點開看細項
每位老師上架前,須通過五關核對,並由編輯與持教師證之教育顧問雙人複核、雙簽才予上架;每張 CARTE 展開「核對清單」,核對完成日與複查日都看得見。
身分核實+視訊面談
核對身分證件正本,並以視訊面談確認本人與教學意願。
學歷・認證正本核對
畢業證書與專業證照逐件核對正本;語言類認證標示 CEFR 對應級別。
經驗證明+推薦查證
教學經歷須附證明文件,並由編輯親自向 2 位推薦人查證。
良民證+不適任切結
繳交最近 3 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,每 12 個月複查,並簽署無不適任情事切結;外籍老師另核對居留與工作權。
試教觀察+顧問複核
完成試教演示與兒少保護課程,由教育顧問複核教學與互動,通過後雙簽上架。
複查機制:良民證每年複查,家長回報列入抽查;核對文件逾期未補件者自動下架。平台對刊登資料僅作形式核對,並標示核對日期。誠實的界線:身分、證照與良民證的核對是嚴謹的查核,不構成對教學品質或孩子安全的絕對保證;平台依法無權查詢官方不適任人員資料庫——家長仍請依站規陪同試教、隨時回報。
老師端個人資料蒐集告知(摘要・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8 條)與公開同意
- 蒐集類別:老師姓名、學歷與證照、教學經歷與推薦查證紀錄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核對狀態與日期;外籍老師另含居留與工作權狀態。
- 正本不留置:身分證件、證照與良民證等文件,核對時僅驗看正本,驗看後當場返還,平台不留置正本,亦不公開任何證件影像。
- 公開須經同意:老師姓名、學歷、認證與「已核對+核對日期」等刊登內容,須經老師本人書面同意後始公開於 CARTE;良民證僅刊登核對狀態與日期,不刊登證明內容。
- 利用目的與對象:僅供資料建檔、形式核對、刊登與媒合聯繫使用;聯絡方式於雙向接受提案後,始提供予該組家長。
- 當事人權利:老師得隨時請求查詢、閱覽、複製、補充、更正、停止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,並得撤回公開同意;撤回後平台即下架其 CARTE。